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综合管理科、预算绩效科、核算科、资金科、稽核科共5个科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校各项财会工作,健全学校各级财务管理体系,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学校财会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的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二、负责学校资金的筹集、计划、使用、管理、监督与控制,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会计核算和日常财务收支业务,对全校账户和票据实行统一管理。
四、负责规范教育收费,做好事业性收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资、津贴、奖助学金等发放工作,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六、负责学校各项收入的核算和管理,包括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负责开展校内财务稽核,配合上级部门及校内审计,监察等单位开展各项经济业务审计检查工作。
八、负责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适应现代化财务管理要求。
九、负责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十、负责加强财务公开,按有关要求公开预算、决算情况。
十一、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