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2日 来源:原创 作者:李梦茹
为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不正之风的滋生,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遵循的原则
凡是与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除国家规定应保密之事项以外,原则上均采取适当的方式,于一定范围之内予以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
(一)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若干人;领导小组职责为:负责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若干人;职责为:监督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并听取教职工对院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
1.学院发展概况,办学条件及培养目标。
2.招生任务、计划及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去向。
3.收费依据、标准、用途。
(二)对内公开
1.学院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
2.教职工的奖惩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3.干部任用,职称评定,评优表彰,发展党员,年终考核及违纪违法教职工的处理。
4.职工奖惩方案、条件、名额、程序和结果。
5.教职工关心的其它可公开之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会议形式。
(二)书面公布形式(公示)。
五、院务公开的办法
以影响学院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
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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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2022年04月22日 来源:原创 作者:李梦茹
为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不正之风的滋生,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遵循的原则
凡是与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除国家规定应保密之事项以外,原则上均采取适当的方式,于一定范围之内予以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
(一)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若干人;领导小组职责为:负责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若干人;职责为:监督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并听取教职工对院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
1.学院发展概况,办学条件及培养目标。
2.招生任务、计划及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去向。
3.收费依据、标准、用途。
(二)对内公开
1.学院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
2.教职工的奖惩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3.干部任用,职称评定,评优表彰,发展党员,年终考核及违纪违法教职工的处理。
4.职工奖惩方案、条件、名额、程序和结果。
5.教职工关心的其它可公开之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会议形式。
(二)书面公布形式(公示)。
五、院务公开的办法
以影响学院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
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