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71-65*****
  • yyxy@imnc.edu.cn

音乐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制度(试行)

2018年09月04日  来源:   作者:



    为监督外聘教师按时上、下课,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依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和解聘等工作程序,严格按《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执行。
二、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原则上与在编教师的教学管理等同,具体细则如下:
1、外聘教师必须持常用教学文件(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或小可笔记、点名册、记分册等)上课。
2、外聘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不许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不许在课堂上进行与课程内容无关的教学活动,或出现放任自流情况。
3、外聘教师同在编教师一样,参加听课评教、考试考核等活动。
4、外聘教师由客观原因需要调课或请假,必须履行教师调课或请假相关手续,并且在一周内补齐课程,否则按教学事故对待。
5、外聘教师若不遵守教学纪律出现违纪、违规情况,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6、本制度在执行中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7、本制度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
8、本制度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