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的推进,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制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有关事宜事宜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本、专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本科生、专科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上一学年度综合评价在所在班级前30%,无不及格学科,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或在大型体育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学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要求上进,严于律己;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能处理好学习和工关系各方面全面发一学年度综合评价成绩在所在班级前50%;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无受处分记录。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优秀毕业生”

1.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青年学生求学、立德、修身、成才的学习榜样,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无受处分记录;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综合评价成绩在所在班级前50%,无挂科记录

3.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典型,或在创新创业方面成绩突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

4.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获得奖励或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

5.在校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业能力、全面发展等方面实现自我突破和超越,经过努力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起到带动和引领作用的。

破格标准: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或通过国家最高等级认证考试、专升本考试、全日制研究生考试的学生,可破格参加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评选指标不占学院本年度名额

(四)“优秀班集体”

1.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和谐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形成了催人奋进的集体心理气象;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注重学风、班风建设,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校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能够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参加各项活动(如:文艺表演、中队活动、运动会、各种小型比赛等)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荣获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6.班级学生无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劣迹生、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高的不得参评。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所有评选推荐结果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严禁弄虚作假

3.推荐名额:各学院按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不得超额推荐。

4.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候选人登记表,一份由学校相关部门直接存档,另外一份经学校盖章后退还各学院并存入学生档案。各学院将学生信息汇总后,将候选人登记表、花名册和“优秀班集体”申请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管理中心严格审核材料,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下一条: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