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
经自治区医保局决定,现将肺动脉高压纳入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范围,具体申报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肺动脉高压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采取每月申报的办法,办理该病的参保教职工应先在学校人事处(综合楼12楼)领取《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申请表》,由相关医师填写简要病史及治疗情况,再交由人事处医保专管员到自治区医保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定点机构享受有关待遇。
二、认定标准、待遇标准、所需特殊药物详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娜日娜
联系电话:4679327
联系地点:综合楼12楼人事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