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11月26日开展教职工第三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测试人员
无国家普通话证书或未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教职工(包括在编、合同制人员和临时工)。普通话等级达标标准:专任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管理人员应达到三级甲等或以上等级。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6日12:00-14:30;
考试地点:都林楼620室。
三、其它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请各部门到办公楼410室领取本部门教职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凭证参加测试。
(二)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节点。本次测试与学生同步进行,为不影响考试进度,请参加测试的教师务必提前30分钟到考点备考(届时普通话测试站人员会讲解考试注意事项,预备试卷)。
人事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