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言文学系1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010-09-06
教学动态

新对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重新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指导情况备案表”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考核表”。二是做好常规的听课评教工作,按照学院听课制度要求,系领导、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按规定完成听课评教任务。要开展6次观摩课,各教研室1名教师上观摩课。时间为9—12月,每月都安排听课评教活动。特别要做好评教工作,防止搞形式,努力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