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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重点业绩分类与绩点评价参考

发布日期:2025-07-01  来源:美术学院   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综合评价为导向,科学合理评价人才,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为维度,科学量化专业技术人员的成果业绩。业绩成果分为教学研究类、科研业绩类、人才项目类、学科建设类、党建思政类业绩等,为学校各类人员考核、评优、晋升等提供依据和参考,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的量化计分。

二、相关要求

(一)所有成果应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为署名单位,并在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同一项成果按就高原则计分且不可重复计分。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发表英文、日文等外文论文按照当时的检索报告核定;专著或教材必须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二)多人合作业绩成果

1.参与人员的计分严格按照申报书中填写的人员名单和顺序进行计分,如实际参加项目的人员或顺序确有变更,以在相关部门备案并报项目立项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2.各类项目研究周期内第一年业绩绩点按照总绩点的 70%分配,其中,负责人获得总绩点的 70%,其他参与人平均分配其余30%);成果完成当年度获剩余绩点的 30%,其中负责人获得总绩点的 70%,其他参与人平均分配其余 30%,延期项目不支持奖励;同一成果不得重复核算业绩绩点。

3.教材、著作等成果主编可获 50%的绩点,多主编的平均分配 50%的绩点);副主编可获 30%的绩(多副主编的平均分配30%的绩点);其他参与编写可获 20%。

4.教师教学比赛中团队形式参赛的负责人可获 80%的绩点,其他参与人平均分配其余 20%的绩点。

5.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中多位指导教师的第一位指导教师可获 70%的绩点,其他指导教师平均分配其余 30%的绩点。

(三)凡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学术造假、抄袭剽窃等相关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业绩一经查实,均不予认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学术研究综述类论文与学术研究论文同等对待;发表在卓越行动计划中英文版期刊对应的中文版期刊上的论文降级认定;发表在各级学术期刊上的中文书评(2000 字以上)、外语类书评(1500 字以上)、学术译文和学术访谈录,降级认定,最高不超过 C 类;知识介绍类论文降级认定,最高不超过 D类;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正式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的期刊不予认定。

(五)各类论文收录情况均以专业检索机构的检索报告和相应数据库官网公布的当年收录目录为准。

(六)在外单位合作,且合作单位为第一获奖单位的奖项,参与人按相应级别绩点的 70%计算,多人参与的平均分配,不分排名顺序。

(七)各类绩点在各类评审中使用时须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

(八)以下情况不计绩点分:

1.有产权争议、署名争议的成果;

2.经核实存在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

3.未在相关部门备案的成果。

三、其他

本办法由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部门依职能分别进行解释。

附件:各类业绩绩点分类与参考

1.教学研究业绩分类 (教务处)

2.科学研究业绩分类 (科研处)

3.学科建设业绩分类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4.党建思政业绩分类 (组织部)

5.人才项目业绩分类 (人事处)

附件 1

教学研究业绩分类

一、教学研究成果奖分类

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民委、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组织评选表彰的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

A 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A1:特等奖; A2 一等奖; A3:二等奖。

B 级:自治区或国家民委教学成果奖

B1:一等奖; B2:二等奖; B3:三等奖。

C 级:校级教学成果奖

C1:一等奖; C2:二等奖; C3:三等奖。

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类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由教育部、国家民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正式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A 级:由教育部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A1:教育部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

A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A3: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

B 级:自治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B1:国家民委或自治区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

B2:国家民委或自治区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B3:国家民委或自治区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正式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C 级:其他厅(局)项目、学校批准立项并已结题的项目或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教学平台建设项目分类

A 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虚拟仿真) 中心;

B 级: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虚拟仿真) 中心;

C 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虚拟仿真) 中心。

四、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分类

A 级:国家级教学教师团队;

B 级:自治区级教学团队;

C 级:校级教学团队。

五、教学名师项目分类

A 级:国家级教学名师;

B 级:自治区级教学名师;

C 级:校级教学名师。

六、教坛新秀项目分类

A 级:自治区级教坛新秀;

B 级:校级教坛新秀。

七、专业建设项目分类

专业建设项目包括由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认定的专业。

A 级:通过教育部本科专业认证以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

B 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C 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D 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八、课程建设项目分类

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由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认定的课程。

A 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B 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B1: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B2: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案例库;

C 级:由学校认定的校级课程项目。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案例库。

九、教材项目分类

教材是指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不包括相关教辅资料、习题集、文集等)。

教材是指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不包括相关教辅资料、习题集、文集等)。

A 级: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含优秀教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马工程”教材(含首席专家、专家);

B 级:自治区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C 级:在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等家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D 级:在除以上 10 种出版社之外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称号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E 级:在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称号以外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十、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分类

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按照学校认定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期刊认定。

十一、教师教学比赛分类

教师教学比赛指由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民委、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组织举办的教师教学比赛。

A 级: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比赛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综合类教师教学比赛项目。

A1:一等奖; A2:二等奖; A3:三等奖。

B 级: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单项类比赛和国家民委、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高校教师教学类比赛等。

B1:一等奖; B2:二等奖; B3:三等奖。

C 级: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课程、微课类比赛,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发展指数评价的教师教学竞赛项目中 A、B 级以外的教学竞赛,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高校教师教学单项类比赛。

C1:一等奖; C2:二等奖; C3:三等奖。

D:由学校主办的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大赛等。

D1:一等奖; D2:二等奖; D3:三等奖。

十二、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分类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是指教师指导的学生在各类综合性和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

A 级: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收录在评奖当年《全

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中的国家级相关竞赛。

A1:一等奖(包含特等奖);

A2:二等奖;

A3:三等奖。

B 级:A 级竞赛的自治区级复赛,除 A 级竞赛之外的纳入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务院其他部委组织的全国性竞赛。

B1:一等奖(包含特等奖);

B2:二等奖;

B3:三等奖。

C 级: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组织举办的全国学生学科竞赛、自治区大学生科技创新类大赛奖。

C1:一等奖(包含特等奖);

C2:二等奖;

C3:三等奖。

D 级:与国家级、国家学会级竞赛相应的省级竞赛,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学术团体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奖。

D1:一等奖;

D2:二等奖;

D3:三等奖。

注:1.以上成果、项目及获奖按照最高等级计绩点,避免重复计算。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等级认定:

C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C2: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均指一级学会或委员会,不包含分委会。

十三、优秀教学案例

A 级:国家级优秀教学案例;

B 级:国家民委或自治区优秀教学案例;

C 级:校级优秀教学案例

附件 2

科学研究业绩分类

一、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分类

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厅级三类。

A 级: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及同等类别奖项;

B 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以及同等类别奖项;

C 级:内蒙古自治区各厅局优秀成果奖以及同等类别(包括校级)奖项。

二、科学研究项目分类

(一)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分类

A 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类项目(含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重大类项目。到账经费 50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B 级:国家自然基金重点类项目(含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科技部重点类项目、重大类课题。到账经费 30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C 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类项目,科技部重点类课题、重大类子课题,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到账经费 20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D 级:其他部委重大重点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关键技术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等。到账经费 8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E 级:其他部委一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分析测试项目、应急研究专项、联合基金项目等。到账经费 4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F 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到账经费 2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G 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一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有关厅局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1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H 级:校级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5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二)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分类

A 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包括单列学科、专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重大类项目。到账经费 20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B 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包括单列学科),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国家艺术基金重点类项目。到账经费 10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C 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研究专项项目等,国家艺术基金一般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子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年度项目、专项、后期资助等)。到账经费 5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D 级:其他部委重大、重点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重大类项目。到账经费 3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E 级:其他部委一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到账经费 2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F 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社科院项目、内蒙古民委项目。到账经费 10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G 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一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有关厅局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5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H 级:校级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2 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三、科学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分类

A 级:国家级重点研究平台: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心)、产学研联盟等;

B 级:省部级重点研究平台: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等;

C 级:校级平台。

四、科学研究团队建设项目分类

A 级:国家(部委)级科学研究团队;

B 级:省部级科学研究团队;

C 级:校级科学研究团队。

五、学术著作分类学术著作分为 A、B 两类;

A 级:全国百佳出版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推荐出版机构出版的学术著作;

B 级:凡不符合 A 类学术著作认定条件的,认定为 B 类学术著作;

六、论文

A+级: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的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自然科学:《自然》《科学》上发表的论文;

A 级:社会科学:国际社会科学领军类期刊论文,以及指定32 种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见附表一);自然科学: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类项目入选期刊,以及国际自然科学领军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B 级:社会科学:国际社会科学重点类期刊、国际艺术与人文科学优秀期刊、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的 CSSCI 来源高校学报及指定 135 种期刊(见附表一)上发表的论文;自然科学: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类项目入选期刊、国际自然科学重点期刊和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的 A 类会议上

发表的论文;

C 级(包括 C1 和 C2 两类):

C1 级:社会科学:国际社会科学高起点类期刊、未列入 A、

B 类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集)刊;自然科学: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类项目、高起点新刊项目入选期刊、分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 T1 类期刊、国际自然科学高起点期刊和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的 B 类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C2 级:社会科学:《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和学术版上发表的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自然科学:《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和《工程索引》EI(除会议论文)上发表的论文;

D 级(包括 D1 和 D2 两类):

D1 级:社会科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发表的论文、“内蒙古日报”等省级报刊发表的文章;自然科学:分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 T2 类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入选期刊和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的 C 类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D2 级:《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论文、被《工程索引》EI 检索的会议论文、《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中国蒙古学》《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蒙文版)》《蒙古学研究》;

E 级:分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 T3 类期刊和其它普通期刊论文。

七、应用成果分类

应用类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类(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科技成果转化类,分为 A、B、C、D 四类。

A 级: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采纳的研究报告;成果转化到校经费 50 万元以上的成果;

B 级:被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办采纳的研究报告;成果转化到校经费 25 万元的成果;

C 级: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采纳的研究报告;成果转化到校经费 10 万元的成果;

D 级:被内蒙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和盟市党委、政府、人大采纳的研究报告;成果转化到校经费 5 万元的成果。

八、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分类

文艺创作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绘画、设计、播音主持和摄影等。体育竞赛包括国家之间进行的双边或多边国际体育赛事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纳入年度计划举办的全国性综合或单项体育竞赛。认定范围不包括指导类、教学类成果。文艺创作和体育竞赛根据主办单位层次及获奖等级分为 A、B、C、D 四类(见附表二)。多人共同完成的文艺创作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负责人及参加人顺序。体育竞赛须为本人参赛(以竞赛秩序册为准)。

九、专利、著作权分类

A 级:发明专利;

B 级:软件著作权等;

C 级: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附件 3

学科建设业绩分类

A:国家级一流学科;

B:自治区级一流学科(一流拔尖学科、一流拔尖培育学科、一流建设学科)、其他省部级重点学科;

C: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硕士学位点;

D:其他省部级培育学科;

E:列入建设硕士学位点。

附件 4

党建思政业绩分类

一、党建思政(团队)业绩分类

A1: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工人先锋号。

A2: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全国工人先锋号党支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教育部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教育部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训支持计划、高校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先进集体。

B1:自治区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自治区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奖一等奖、自治区工人先锋号、自治区其他先进集体。

B2:自治区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自治区高校党建工作最强党支部、模范党支部、自治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自治区高校其他先进集体。

B3:自治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党建突破项目优秀成果、自治区高校优秀党课、自治区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奖三等奖、自治区教育系统其他先进集体。

C:校级样板党支部、标杆党支部、最强党支部、模范党支部、其他先进集体。

二、党建思政(个人)业绩分类

A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时代楷模、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师德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

A2:全国师德标兵、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A3: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等全国教育系统评选的先进个人、全国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全国微党课比赛一等奖。

B1: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五四奖章获得者、自治区担当作为好干部、全国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全国微党课比赛二等奖。

B2: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自治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自治区优秀学校思政课教师、自治区高校其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自治区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奖一等奖、自治区优秀党课、全国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三等奖、全国微党课比赛三等奖、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工人先锋号、自治区最美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全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自治区及其他先进个人。

B3:自治区教育系统“两优一先”获得者、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自治区优秀团干部、自治区教育系统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自治区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奖三等奖、自治区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负责人。

C: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个人等荣誉称号、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附件 5

人才项目业绩分类

A1 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国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A2 类: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席(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B1 类:自治区领军人才(“草原英才”工程领军人才)、自治区杰出人才、自治区宣传部“四个一批”人才、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第一层次人选、自治

区高等教育“111 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受聘担任校外博士生导师,并指导学生。

B2 类:担任全国一级学会常务理事、自治区级学科评议组成员、自治区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受聘担任校外硕士

生导师,并指导学生。

B3 类: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第二层次人选、自

治区高等教育“111 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内蒙古自治区“草

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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