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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听课评教制度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2日   来源: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风建设,规范听课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听课方式:采取随机听课和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听课两种方式进行。

二、听课人员学时数

(1)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每学期听6—8学时。

(2)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8—10学时或听一次本教研室各授课教师的讲课。

(3)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6学时。

三、听课结果的处理办法

听课教师按规定认真填写听课笔记。以教研室为单位互相评课,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听课笔记教师本人保存好以便检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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