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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是在学院领导下,直接进行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的基层教学组织,主要职能如下:
一、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制定原则,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经过教研室反复讨论后,拟定专业教学计划,上报学院审核。
二、根据教学计划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对各课程的要求,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编制本专业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协助学院进行各课程教学大纲的审核。
三、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任务。组织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可负责推荐外聘教师。
四、按要求审核公共课和本专业各门课程开课计划。组织安排好本教研室所开课的各教学环节。
五、认真安排、组织公共课和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审核制定各实践教学的实训计划、任务书、指导书及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六、经常组织听课,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学生的学风、学习效果及本教研室教师教学质量,协助院长及时解决存在的教学问题。协助学院组织期中教学检查。
七、负责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法研究、学术讨论和业务进修,促进教师本身的知识更新,提高业务素养和水平。
八、做好试题库、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教研室教具、教学资料的使用与保管。
九 、每学期教研室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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