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职责
处长: 主持科研处全面工作。负责科研处党支部建设、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与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学术讲座(报告)、保密资质申请、科研协作和对外联络沟通等工作。分管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副处长:协助处长管理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负责自然科学类平台及团队建设、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登记及奖励申报、科研数据统计、科研业绩核算、科技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项目管理办公室、平台建设与成果管理办公室。协助处长做好科研处党支部工作。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管理、人文社科类平台及团队建设、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统计、智库建设与管理、《科技动态》编纂、科研成果宣传报道等工作。
项目科职责
1.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类项目管理;
2.负责国家社科各类项目管理;
3.负责科技部各类项目管理;
4.负责教育部各类项目管理;
5.负责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等涉密项目管理;
6.负责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
7.负责内蒙古科技计划类项目管理;
8.负责其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管理;
9.负责地、厅局科研项目管理;
10.负责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
11.负责科技合作合同的审核、认定管理;
12.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平台科职责
1.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管理;
2.负责人文社科类平台及团队建设;
3.负责自然科学类平台申报、管理、考评;
4.负责自然科学类团队申报、管理、考评。
成果科职责
1.负责哲学社会科学奖申报;
2.负责人文社科类成果统计工作;
3.负责校社科联工作;
4.负责科研处职能延伸;
5.负责教育部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上报工作;
6.负责学校重大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宣传部对相关的学术活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