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年度绩效目标填写已完成的2023、2024年成果,于2024年2月29日之前将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kjc@imnc.edu.cn邮箱,纸质版成果复印件报送到科技处220办公室。
附件:直属高校成果统计表
科技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