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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
2016-07-08 00:00 |
一、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二、坚持党建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四、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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