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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时间:2015年03月17日 00:00 点击:48

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员会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教育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做好高等院校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

(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三、内容、范围

(一)学院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领导班子任期完成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党委阶段性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安排及完成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党组织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党员评先评优表彰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有关情况;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党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师生员工服务党员群众情况;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7.党的廉政建设情况。包括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8.其他应公开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要求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各党总支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宣传、贯彻和落实执行学院党委决议、决定情况;本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本部门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党总支年度工作总结;党总支会议纪要、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换届选举情况;党代表推荐人选、选举结果情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师生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帮助党员、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及生活实际困难情况;积极办理涉及党员、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领导干部联系民主党派、教研室、党支部、学生班级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6.党的廉政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

7.其他应公开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要求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公开程序

(一)制定目录。根据学院党务工作特点,由院党委制定《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基本目录》(见附件)。各党总支要参照基本目录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党务公开目录,并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各级党组织根据党务公开目录以及内容、范围确定公开的形式和时限。学院党委的党务公开,由党委职能部门提出,经学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党总支的党务公开由本级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如有特别重大的或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三)意见反馈。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认真收集、整理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向党员反馈。

(四)归档管理。公开时限结束后,各级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进行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一)长期公开。学院各级党组织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

(二)定期公开。学院各级党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公开一次。

(三)分期公开。学院各级党组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四)适时公开。临时性的和有时效性要求的工作,如发展党员公示、评先评优公示、干部任前公示等,应随时进行公开。除采用会议形式公开外,其他形式的公开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

六、公开范围和方式

围绕学院工作大局和各级党组织中心任务,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范围和方式。

(一)在党组织一定范围内公开。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传阅等形式进行。

(二)在党组织内部公开。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进行。

(三)在全院公开。可通过公文、教代会、简报、公示栏、校园局域网等形式进行。

(四)向全社会公开。可通过党务公开栏、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校园网站等形式进行。

对于涉及党内重大决策、干部选任等重要问题的,要视情况采取党内公开、由上到下逐级公开、先党内后党外依次公开等适当方式;对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先公开初步方案或意见,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七、保障措施

为保障党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行,采取以下措施:

(一)例行公开。各党总支要对列入本部门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要由本级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党员申请公开。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要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要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监督检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研、督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有效、时限是否合理,效果是否明显,有效推动党务公开工作落实。

(四)考核评价。学院党委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党总支及其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各党总支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五)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或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院党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委,成员由纪检委、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学院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1.纪检委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严肃查处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等问题。

2.党委办公室负责指导有关涉及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内容的公开。

3.党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制度建设情况等内容的公开。

4.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思想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以及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二)各党总支成立党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组成,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负责本部门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设立党务公开信息员,负责党务信息的搜集整理与报送。

(三) 学院党委书记为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党总支书记分别为学院和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要认真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做到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纪检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二)积极探索,突出重点。要以内容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社会满意、群众满意的“三规范、三满意”为目标,分步实施。力求内容全面,形式多样,重点突出。

(三)准确把握,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细化目标要求,分阶段、分层次推进。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党组织与党员、师生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学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稳定运行的机制。

九、各党总支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十、本办法由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基本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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