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经学校第9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下列人员被确定为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共69人)公示如下:
1.蒙古学学院3人:阿力坦斯那嘎、韩塔娜、程刚;
2.文学院2人:雷娜庆、杜勍妹;
3.外国语学院6人:红鸽、张晓娟、白红梅、海拉、胡日查毕力格、雷旭平;
4.新闻传媒学院3人:阿特尔、珠丽、成格乐;
5.学前教育学院2人:朱乌英嘎、乌日罕;
6.基础教育学院1人:胡宝泉;
7.音乐学院4人:包秀兰、乌日瀚、李凤桐、王雪莹;
8.体育学院3人:宝金龙、邰元宝、吴那仁朝格图;
9.美术学院6人:魏伟、常志君、道日娜、乌云、白斯古朗、曹都毕力格;
10.公共管理学院3人;宝连、包特古斯、王桂兰;
11.经济管理学院4人:李延茂、双月、牡兰、布音其其格;
12.法学院2人:王孟合、姜鹏;
13.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人:刘杰、高晶英;
14.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4人:金罡、淑琴、包巴雅力格、白迎霞;
15.化学与环境学院4人:张海瑞、瑙莫汗、王娟、陈斌;
16.马克思主义学院3人:朝格满都拉、乌兰格日勒、张秀芬;
17.民族学学院1人:吉日嘎拉;
18.党群党总支4人:高帆,张子涵,高锡林娜,韩争运;
19.行政党总支8人:白淑华、朝鲁门、赵文军、托娅、陈国军、黄其其格、图布新、赵瑞俊;
20.教辅党总支4人:薛芳、凯歌、张海军、敖金山。
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471-6585072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