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教师、实验、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12月18日,经各学科组评审,拟推荐下列教师参加学校专家评审委员评议,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1.理科组:包乌格德勒、霍海燕、宝乐尔、哈斯、刘爱春、吴晓红;
2.文科组:胡玉荣、娜仁格日乐、阿娜尔、白木仁、宝金良、风晓、格根塔娜、萨仁高娃、乌恩宝力格、扎拉嘎夫、韩斯琴、陈斌、姜鹏、齐丹、玉春、张超;
3.音体美组:包金海、包巴图、伊丽亚、赵莉、金乌妮尔、木仁。
公示时间:12月18日—12月20日,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6585510、6585072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