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呼民院院发[2022]10 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浴室节能热水系统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浴室节能热水系统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内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校生约10000人,学校北区浴室设备陈旧,洗浴环境有待提升,拟利用节能环保供热水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南区宿舍到北区浴室相距约1000m,距离较远,为了方便服务师生拟在南区9号公寓宿舍内建设“小集中浴室”。采用BOT 运营模式(校方负责提供浴室场所、参与监督施工装修,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浴室并负责日常运营过程中的管理、维护、技术支持。合作期内,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成交供应商拥有浴室的收费权,并承担洗浴热水日常稳定运转义务,合作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投资设备、软件技术资料等所有权归校方所有)。水、电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和规定价格和计量由成交供应商按月支付,学校不需要任何财务支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改造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进行运营管理,经营收入进入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运营全程受学校监管与学生监督。根据运营模式及现场实际情况需中标单位出具合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000 元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六、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
七、付款条件及方式:出具合格报告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算(如遇假期付款期限顺延)
八、报名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报名人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分包。
九、响应文件提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工作日),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将报名材料及报价清单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敏行楼306。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比选
比选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敏行楼307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李岩
联系电话:15326052572 0471-658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