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基本教学条件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造价比选公告

来源: 音乐与舞蹈学院 发布时间:2024-11-11 浏览量: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基本教学条件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造价

采购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采购方式:比选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基建维修限额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党政办字【2021】11号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基本教学条件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造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预算金额:20000元。

二、工期:10天。

三、付款方式:出具满足甲方要求的项目工程造价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后一个月内付款。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不得有任何关联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清单。

5、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项目的合同至少2份。

6、提供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

六 、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5:30时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处

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时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编:010051

联系人:包玉柱(15849349111)韩木兰(1894718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