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灭火器年度检测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10-27 浏览量: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灭火器年度检测维修项目

采购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文件编号:安全管理处【2024】04号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呼民院院发[2022]10 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4年灭火器检测维修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3000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付款方式:维修检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四、报名商的资格要求:

报名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消防器材的销售、消防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能力;提供(2022年1 月1 日至今)近三年内灭火器检测维修项目的业绩合同至少2份。

3.信誉要求:报名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检测维修技术人员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至少两人到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工作日),每天09:00至17:00(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mzxyaqglc@sina.com,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发送采购文件。邮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消防器材的销售、消防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1 月1 日至今)近三年内灭火器检测维修项目的业绩合同至少2份;

5.提供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六、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警务室(毓秀阁二楼)

七、比选

比选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警务室(毓秀阁二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成格乐

联系电话:1368478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