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时代楷模文化长廊宣传栏漆面与发光源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10-16 浏览量:

项目名称:时代楷模文化长廊宣传栏漆面与发光源改造项目

采 购 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文件编号:党委宣传部【2024】02号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呼民院院发[2022]10 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时代楷模文化长廊宣传栏漆面与发光源改造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0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算。

四、报名商的资格要求:

报名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含喷漆相关业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成功案例;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报名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分包。

五、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09:00至17:00,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mzxyxcb@126.com,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发送采购文件。邮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提供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提供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六、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玉春

联系电话:1373991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