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综合楼11楼北侧会议室、南侧接待室、走廊维修改造
采 购 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文件编号:HQGLC-2023-12-1-2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基建维修限额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党政办字【2021】11号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综合楼11楼北侧会议室、南侧接待室、走廊维修改造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预算金额:197766元,具体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15天。
三、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款。
四、报名商的资格要求:
报名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报名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处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清单。
六、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下午5:30时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
比选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11:00时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编:010051
联系人:卓日格图
联系电话:0471-658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