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呼民院院发[2022]10 号)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评标小组,根据比选程序、比选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对报名材料认真评审,采用比选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由采购人依据有关法规拟定中标单位,现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北疆清风作品制作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采购方式:比选
中标单位:内蒙古帧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价:78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6日——2023年11月30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85101 0471-658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