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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评选发放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时间: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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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院字〔2014〕113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下达2014年第二批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精神(内财教【2014】1461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 
  (一)评选条件
  1.学院2011、2012、2013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补考、无违纪情况;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社会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6.学习成绩优异,全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系排名第一、单科80分以上;
  7.由于名额分配有限,从各系(部)上报人员中择优评选,若出现一个系(部)入围两个或以上情况时,按成绩评选出第一名。
  (二)评审程序
  1.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
  2.按《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并逐级上报;
  3.本系(部)向全体学生公布报送情况,确保班内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4、各系(部)助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本系(部)拟获国家奖学金工作名单,并将学生材料报送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三)发放金额及发放方式
  1.每人8000元;
  2.经学院助学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报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3.自治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统一报教育部审批后,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
  (四)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1.填写《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学生填写,其他各项由系(部)相关部门填写,均在电脑上操作,并打印在一页A4纸上(正反两面),年级、系(部)分别签注意见(学生及系部负责人姓名手签,学生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学院评审后留存),各系(部)要统一加盖党总支公章。
  3.材料请务必于2014年10月23日前报学院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
  (一)评选条件
  1.学院2011、2012、2013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2.遵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补考、无违纪情况;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前1/3,音、体、美、教育专业学生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普通文理科学生单科成绩不能低于75分;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评审程序
  1.班主任对所带班级符合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的学生进行初审和排序,向系(部)选送,同时将选送情况公布给班级所有学生,确保班内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由各系(部)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系(部)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经过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本系(部)报送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2014年10月28日前务必报送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上报学院助学管理领导小组,按评选条件在系部上报人数中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拟获人员名单。
  (三)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1.每人5000元;
  2.经学院助学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审批,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
  (四)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1.填写《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
  2.填写《2013-2014学年度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形式同时上报。
  3.评审情况报告。各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评审结果等,需形成文字材料,以系(部)正式文件上报。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上报一份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2500字),蒙汉(电子、纸制均要)均可。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与发放
  (一)评选条件
  1.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补考、无违纪情况;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审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班主任对所带班级符合申请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进行初审和排序,按规定名额向系里选送,同时将选送情况公布给班级所有学生,确保班内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各系(部)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系(部)学生申请材料进一步审核,经过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本系(部)报送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并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三)名额分配
按各系(部)在校生数及贫困生的比例分配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1.助学金为每人3000元;
  2.由各系(部)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学院助学管理中心审核,报学院助学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国家助学金将按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五)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1.填写《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
  2.填写《2013-2014学年度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同时上报。
  3.评审情况报告。各系(部)国家助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各档次受助学生人数、受助学生总人数、占本系(部)学生比例,名额分配及实际受助人数分析、评审结果等,需形成文字材料,以系(部)正式文件上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
  四、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及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不得拖延时间。
  (四)工作一定要透明,不得弄虚作假,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班主任的责任。
  (五)任何人不得干扰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对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等方式干预评审工作正常开展的本院教职工,学院将在全院通报,严肃处理。
  (六)奖助学金要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截留,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按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有违纪情况的学生直接取消资格,将指标重新分给其他系(部)。
  (八)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全院师生的监督。
  (九)各系(部)对本系(部)的各项拟获人员情况(拟获项目、成绩、纪律、困难情况)在本系(部)范围醒目位置上进行公示,以上各项不得重复申报。
  (十)若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发生违纪情况,各系部及时如数收回其发放的奖、助学金后上报学院。
   
附件: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荐上报名额分配表
  2. 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 2013-2014学年度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5. 2013-2014学年度拟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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