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教研室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教研室主任在学院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考核以及组织完成教学、科研等任务。本细则旨在规范教研室活动和要求。
二、教研活动计划与总结
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本教研室每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时间安排合理。组织撰写教研室学期工作总结,全面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活动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及时提交文学院存档。
三、教研活动组织与实施
教研室应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并确保全体成员积极参与。详细记录教研活动的内容,于每学期期末提交文学院存档。
内容包括:同行听课与评课;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教材选用研究与论证;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与修订;教案的研讨与制定;教学专题研讨,如课程思政、教学方法、评价改革等;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实施;教学质量分析与同行评价;根据专业特点策划特色教研活动。鼓励并负责协调与其他学院、其他高校相关专业或跨学科开展联合教研活动。
四、科研活动组织
组织和推动教研室成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内容包括: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教改课题;组织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组织学术前沿问题研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五、青年教师培养
为青年教师配备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组织落实培养计划,通过听课指导、教案辅导、科研参与等方式,协助抓好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学科专业队伍建设。
六、相关要求
教研室成员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服从教研室主任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对无故不参与教研活动或未履行相关职责的教师,按学院师德师风及教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教研室主任负责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向学院反映教研室成员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