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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十大博彩公司开展2017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4日 16:45  点击:[]
呼和民院院字[2017]8号
各系(部、处、中心):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的使用,达到实时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管理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以及《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及在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组长:纳丽娜

副组长:海泉、郭雪林

成员:各系、处、中心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朝鲁门。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清查工作。

二、内容和范围

(一)清查内容

1、各部门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卡片是否与实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是否与资产管理系统一致;

2、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已粘贴;

3、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建设情况。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截止目前学院所属各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在账和不在账的。

三、时间要求

本次清查于2017年4月3日开始截至2017年6月16日。

(一)2017年4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各部门完成自查工作;

(二)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6月16日,学校清查小组分别到各部门清查核实。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清查步骤

本次清查采取先由各部门自查,学校清查小组到实地清查核实的方式进行。

(一)各部门通过资产管理平台自行打印本部门《固定资产分户明细账》,以账对物,以物对账,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呼和民院院字[2017]35号)的要求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各部门自查完成后,备好固定资产明细表、盘盈盘亏表、待处置固定资产明细表和仪器设备档案材料。

(二)学校清查小组到实地清查核对。

五、工作要求

本次清查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也是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本部门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了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集中人力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查工作。

(二)各部门要统筹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在清查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向清查工作办公室反映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附:2017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时间安排表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6日

2017年度全院固定资产清查时间安排表

序号

部门

清查日期

序号

部门

清查日期

1

党委办公室

2017.4.17

(全天)

19

外语系

2017.5.17

(全天)

2

组织部统战部

2017.4.18

(上午)

20

传媒系

2017.5.18

2017.5.19

5

宣传部

2017.4.18

(下午)

21

教育系

2017.5.22

(全天)

4

纪委、监审处

2017.4.19

(上午)

22

音乐系

2017.5.23

2017.5.24

5

团委

2017.4.20

(全天)

23

体育系

2017.5.25

2017.5.26

6

工会、老干部处

2017.4.21

(全天)

24

美术系

2017.5.29

2017.5.30

7

院长办公室

2017.4.24

(全天)

25

管理系

2017.5.31

(全天)

8

教务处

2017.4.25

2017.4.26

26

经济系

2017.6.1

(全天)

9

科技处

2017.4.27

(上午)

27

法律系

2017.6.2

(全天)

10

学生处

2017.4.28

(全天)

28

数学系

2017.6.5

(全天)

11

就业指导中心

2017.5.8

(上午)